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教育厅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