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等七部委2014年7月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0〕32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1〕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民院发(2017)25号)的规定,受学校组织人事处委托,自2022年9月 14日起,对龙新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人员
龙新辉 原通识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部门的“三公”经费和个人职务消费的相关情况等。
三、审计时间
2022年9月14日起至11月14日。
四、审计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办公地点:教学楼4栋608审计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2803775
电子邮箱:202089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