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审计学会2012年工作安排,学会学术委员会决定对2011-2012年度科研课题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2011年度申报学会课题被批准立项的20项课题都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确有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或因故事实上已经终止研究的,须向学会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或课题研究终止报告。否则,按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处理,学会将收回资助经费,并取消下一次课题申请资格。请课题承担单位督促本单位的课题组按时结题。
2、各课题负责人在2012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一份“湖南省教育审计学会科研课题结项报告”(“课题结项报告”的模板请见通知附件,一、二类课题结项报告要求8000字以上,三类课题结项报告要求4000字以上)。
3、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项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并于2012年11月下旬召开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交流汇报会,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结集汇编,并进行表彰。
4、各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应与申报立项时填写并经学术委员会认可的课题研究内容一致并完成预定研究任务。
5、各课题研究的论文成果原则上应在正式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研究报告成果应有应用实例,工作方案或系统开发成果应有详细的说明资料。
6、课题结项材料要求:《湖南省教育审计学会2011-2012年度科研课题结项报告》一式2份,加盖所在单位审计部门公章,在2012年10月31日之前邮寄到学会秘书处(湘潭大学审计处,邮编411105),并将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湘潭大学审计处刘朝晖邮箱liuzhaohui73@163.com。
6、未拨付经费的课题组请准备好课题资助费用相应额度的正式票据邮寄到学会秘书处,或于成果交流汇报会期间提交秘书处。
7、“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交流汇报会”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湖南省教育审计学会2011-2012年度科研课题结项报告
湖南省教育审计学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