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等七部委2014年7月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0〕32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1〕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民院发(2017)25号)的规定,受学校组织人事处委托,自2018年5月 4日起,对以下2位轮岗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人员
1、 孙敏江 原保卫部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武装部部长
2、 肖 明 原资产管理处处长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学校财务政策与制度情况、财务与资产管理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部门的“三公”经费和个人职务消费的相关情况等。
三、审计时间
2018年5月4日起至5月31日。
四、审计组办公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办公地点:办公楼1楼审计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731-82803775
邮箱:csmysjc@163.com
本公告公示期从2018年5月4日至5月31日为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