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等七部委2014年7月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0〕32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1〕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民院发(2017)25号)的规定,受学校组织人事处委托,自2017年6月 16日起,对以下20位轮岗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人员
1、 李科 原党政办主任兼发展规划处(筹)处长
2、 吴猛 原学生工作处处长兼就业办主任
3、 银样军 原财务处处长
4、 徐怀 原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学工部长
5、 肖明 原培训部主任
6、 全健 原总务处处长
7、 龙新辉 原文传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8、 周涛 原社管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9、 胡彬 原社工学院党总支书记、纪委委员、副院长
10、 王波 原纪检监察室主任
11、 刘亚琴 原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人事处处长、党校副校长
12、 史铁尔 原社工学院院长
13、 魏勇军 原审计处处长
14、 王开生 原宣传统战部部长
15、 唐伟奇 原软院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16、 李玉珍 原工会副主席
17、 王兆平 原图书信息中心主任
18、 谢海波 原基建办主任
19、 马佩勋 原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20、 罗孟怀 原公寓办主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总务处副处长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学校财务政策与制度情况、财务与资产管理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部门的“三公”经费和个人职务消费的相关情况等。
三、审计时间
2017年6月16日起至审计工作结束。
四、审计组办公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办公地点:教学楼2栋1楼招聘室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731-82803775
邮箱:csmy_sjc@163.com
本公告公示期从2017年6月16日至审计工作结束为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17年6月16日